1、《市政府公報》由市政府主辦,市政府公報編輯部編輯出版
2、《市政府公報》為月刊,每月中旬出版。
3、根據《立法法》規定,在《市政府公報》上刊登的市政府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在《市政府公報》上刊登的各類公文與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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