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于印發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汕尾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情況公布如下:
一、地級市建成區。汕尾市納入國家監管平臺的城市黑臭水體共2宗,分別為奎山湖(整治前輕度黑臭)、奎山河(整治前重度黑臭),經整治并評估認定,上述2條黑臭水體整治均達到“長制久清”目標。2022年汕尾市持續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長效機制,經排查,奎山湖、奎山河無返黑返臭現象,汕尾市區建成區無新增黑臭水體。
二、縣級市建成區。汕尾市共代管1個縣級市,為陸豐市。2022年汕尾市組織對縣級城市建成區開展黑臭水體排查,未發現陸豐市區建成區范圍內存在黑臭水體。